本署政風室遺失物招領公告(111年5月3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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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公告資訊
111年5月3日上午10時於本署3樓男廁拾獲iphone手機1支,民眾如洽公時有遺失手機,請於111年5月10日前聯絡本署政風室(03-9253133),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政風室領取。
認領遺失物流程
1.請失主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於上班時間至本署2樓政風室領取。
2.遺失物領取時將詢問失主遺失日期,並清楚描述遺失物特徵。
3.經確認為「拾得物登記表」符合之物品,請失主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並留下聯絡電話,簽收領回遺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