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曹秀斌及李麗如備取:廖于惠
備取候用期間自108年1月1日至 108年12月31日為限。
備註:1.錄取人員請依人事室通知辦理報到事宜。2.候用人員於候用期間俟本署遇缺情形通知派補。
中華民國 1 0 7 年 1 2 月 1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