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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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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18死事故 司機員判刑4年半定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4
  • 資料點閱次數:141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普悠瑪自強號司機員尤OO,因過失致死罪,於11233日經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98號駁回上訴確定,仍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6月,並於112331日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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