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 資料點閱次數:1346
1.關於本署政風法令之擬定及宣導事項。
2.關於本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3.關於本署政風興革及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4.關於本署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事項。
5.其他有關政風及檢察長交辦事項。
6.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等事項。
二、業務概況
(一) 反貪宣導:
利用工作會報等集會機會,宣導與本機關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並貫徹執行本機關政風法令、講解廉政肅領案例,表揚優良政風事蹟,使員工惕勵奮勉,知法守法,維護機關聲譽及形象。
(二) 貪瀆預防及發掘:
1.本著預防重於查處之原則,訂定「各項業務具體防弊措施」,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並研析本機關發生之貧瀆案件,訂定具體改進措施。
2.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專案稽核易滋弊端之業務、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本機關弊端事項,並辦理機關首長交查事項。
(三)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財產申報、審查及查閱等作業。
(四) 公務機密維護:
利用各種機會辦理公務機維護宣導,使員工了解相關法令及具體做法。
推動本署保密措施,並對特殊事項,策訂專案保密措施,防止洩密情事發生,遇有洩密事件,立即依法處理。
(五) 維護機關安全:
為維護機關安全,擬訂各項維護計畫,預防危害或破壞本署之事件發生。
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避免事態擴大至影響本署之安全。執行本署「首長安全維護計畫」及「加強維護司法人員安全方案」,以維護司法人員之安全。
三、廉政檢舉專線
1.法務部『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02-23167586。
2.本署檢舉貪瀆專用信箱:宜蘭郵政142號信箱
檢舉貪瀆專用電話:03-9253133。
檢舉貪瀆專用電子郵件信箱:ilcn@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