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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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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7
  • 資料點閱次數:1474

依據更生保護會組織及管理辦法第二條更生保護會依更生保護法之規定辦理更生保護事業,對更生保護法第二條各款所列之人,實施更生保護,輔導其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其再犯,以維社會安寧。因之,臺灣更生保護會主要法定業務是「個案工作」,服務內容列舉簡述如下:

1、輔導就業:
  
本會為了協助收容人出獄後能積極、順利就業,每月前往矯正機構對收容人 

   實施就業、創業諮詢輔導,培養其正確求職觀念,並透過出獄後追蹤輔導,

   加強個案就業意願。此外,商請委員及更生輔導員(志工)自營企業提供就業機會,並運用廠商徵才廣告資料,主動宣導或徵詢企業廠商提供就業機會,建立協力廠商工作庫,增加更生朋友就業機會。更生朋友可以直接向更生輔導員(志工)或各地分會提出申請,再依照個別意願,分會運用協力廠商提供的工作機會或洽請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相關人員給予輔導就業。

2、協助參加技能檢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了鼓勵更生朋友提升就業能力,提供更生朋友報名參加  

   技能檢定補助,不同職類最多可補助3次,同一職類同一級別最多補助一次,

   以下項目即可免除費用:學科測試費 術科測試費 審查費 證照費。

3、輔導就學:
協助更生朋友辦理入學、復學或轉學等手續,依本會獎助應受保護人就學辦法規定發放獎學金、助學金、特案獎助學金及生活補助金。

(宜蘭分會95年起結合玉尊宮增辦:玉尊宮獎勵全國受刑人子女獎學金方案)

4、急難救助:
更生朋友家境貧困,其本人或配偶或本人之直系血親遭受突發重大事故或災害時,自身經濟無法解決而必需資助者,但因不法所致或事故、災害發生已超過1年者,不得申請。

5、資助旅費、膳宿費用:
剛出獄()或自保安處分場所釋放,缺乏旅費不能返鄉,或更生朋友離鄉太遠,必須乘車、船、飛機返鄉,因等候班期或辦理出境手續,須停留時日,期間所需膳宿費用,自身無力負擔者。

6、資助醫藥費用:
更生朋友家境貧困,因傷病而於公立醫院、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住院醫療無法負擔醫藥費用者。(但因不法行為所致之傷病醫藥費不給予資助)

 

7、護送回家或其他處所:
出獄後想要返鄉而因身心障礙、行動不便、年老體衰或年齡太小,沿途需人照顧,或因更生朋友為身心障礙且無家可歸,須送救濟或醫療機構安置或治療,經聯繫安排救濟或醫療機構安置、治療或收容,由監(院)所函知或即早通知各地分會,再由各分會派遣或協調專人護送回家或其他處所。

8、協助申報戶口:
出獄後需要協助辦理戶籍等相關諮詢服務。

9、安置處所

結合專業機構共同辦理各種不同之安置服務,分為:兒童少年類、一般成年類、戒除煙毒酒癮類、其他類。

【宜蘭分會自997月起與宜蘭地檢署、宜蘭縣政府、宜蘭縣渡安居女性關懷協會合作辦理「渡安居」女性戒(心)毒安置處所

10、家庭支持服務方案(專案業務)

結合各社會團體或專業機構,共同推動強化監所收容人及更生人家庭支持網絡,期透過家庭支持與接納,使更生人順利復歸社會,減少再犯。服務對象包含以下2類個案及其家屬,以六個月內即將出監,經矯正機關評估為家庭支持功能薄弱之收容人為實施對象。 更生人家庭經評估為高風險,有及時介入服務之需要者。

11、創業貸款:

類型內容

圓夢創業貸款

對 象

符合更生保護法第2條所定受保護人,自有受保護人身分開始起算5年內申請。

擔 保

需有具備資力或殷實之人2人為連帶保證人或擔保品設定抵押。

應 備 文 件

1、創業貸款申請書、營業計畫書正本各乙份。

2、國民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應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出監證明書或假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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