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偵辦多起組織、槍砲等危害治安案件,打擊暴力犯罪;偵辦油品詐欺案、假酒案,遏阻食安亂象;派駐廉政署及金管會協助察舉貪瀆及金融犯罪;無不秉持兢兢業業、鍥而不捨精神,力求勿枉勿縱,以實現公平正義,得以獲此殊榮,實屬經驗傳承及團隊合作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