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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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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具保責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1-13
  • 資料點閱次數:1256

1.當事人先聯絡保證人來署。
2.由本署指導辦理交保。
3.送請檢察官批准。
4.辦理完畢後就可以開釋離開。

以下即為依據上述流程所繪製的流程圖:

辦理具保責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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