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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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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15 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視導宜蘭地方檢察署社會勞動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2
  • 資料點閱次數: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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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視導宜蘭地方檢察署社會勞動業務

為落實各地檢之易服社會勞動業務,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12815日,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曾鳳鈴檢察官、調高檢辦事周瑋芸觀護人、保護司調部辦事林佳青觀護人、粟加真觀護人等長官率隊至宜蘭地檢署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深溝給水廠」進行督核,由宜蘭地檢署劉怡婷主任檢察官、林建發書記官長、黃婉鈺主任觀護人及曾馨儀觀護人偕同前往,瞭解社會勞動機構執行情形。

高檢署督核人員檢查現場社會勞動人執行是否符合公益性、安全性,並且確認機構依照規定保管、登載簽到退等相關簿冊,同時也了解佐理員有無依規定查訪機構,提醒應依法行事,機構亦應確實督導社勞人執行勞動,避免產生弊端;曾鳳鈴檢察官親自訪談執行中的社勞人,瞭解機構有無依規定給予安全裝備及適當的休息時間等,確保執行勞動過程兼顧其基本權益,同時也鼓勵社勞人在良好的勞動環境中把握機會盡快履行完畢、順利復歸社會。

「深溝給水廠」為宜蘭縣溪北地區最主要的淨水場,供應宜蘭市、壯圍鄉及員山鄉、礁溪鄉、頭城鎮的部分地區,水源為來自西北側雪山山脈的伏流水,此一水源對颱風豪雨期間地面水源濁度太高,或久旱不雨地面水源短少的時候,維持正常供水的重要水源;「深溝給水廠」同時也是生態保護園區,幅員廣闊、環境優美,作為宜蘭縣內最大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承接社會勞動案件已有13年,執行經驗豐富,目前有32名社勞人執行中,最高峰時甚至收受近50名社勞人,社會勞動執行內容包含水域清理、環境維護、園藝造景,在社會勞動人履行勞動的過程中,指導工作內容、協助社勞人順利履行完勞動,甚而有社勞人於履行完畢後考取園藝執照,開拓美好的新人生。

夏日炎炎,社勞人在烈日下揮汗執行勞動,不僅是為了抵扣刑期,更要在勞動服務的過程中感受到身而為人的價值、體悟回饋社會的意義,而辛勤勞動的人,必歡呼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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