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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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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督核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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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督核本署社會勞動業務,實地訪查「深溝給水廠」,落實教化功能並提升效能

為提升易服社會勞動之執行效能,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於1022日由檢察官鄧O強帶隊至本署督導易服社會勞動業務並前往社勞執行機構「深溝給水廠」進行實地督核,由主任檢察官周O君及觀護人室同仁陪同,了解機構社會勞動執行情形,同時也關懷並鼓勵社勞人珍惜現有,迎向新的人生。

本次臺高檢督核由機構督導人員李O鋒說明勞務執行狀況及實施酒測機制,勞務內容包含水域清理、環境維護、園藝造景等,鄧O強檢察官亦關心勞動人安全與權益,瞭解機構是否依規提供安全裝備及適當休息時間,以確保勞動過程兼顧人性化與勞動者基本權益。本署檢察長王O文感謝機構人員對社勞人的真誠對待,不僅幫助社勞人在對生活最小影響下抵銷刑期,也給社勞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真正彰顯社會勞動制度的內涵,使刑事司法更具人性也更有溫度。

「深溝給水廠」為宜蘭縣溪北地區主要淨水場,也是生態保護園區,接辦宜蘭地檢署社會勞動業務已逾15年,廠區督導人員執行經驗豐富,現為本署容納員額最多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機構督導人員除指導勞動內容、協助勞動人順利完成執行外,更有社勞人因此考取園藝執照,展現司法制度的人性關懷與社會勞動制度的正向成效。

  臺高檢督核人員實地檢視社會勞動人執行狀況,確認作業符合公益性及安全性,並檢查機構是否依規定辦理簽到退登錄、簿冊保存等事項,同時提醒機構應依法辦理、確實督導,以防杜不當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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