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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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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舊法新生.開創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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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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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上路,讓刑事訴訟制度展現新生命,開啟加害人與被害人對話修復的機制,鑒於國人對修復式司法之理念仍屬陌生,宜蘭地檢署於24日特別召開說明會向社會大眾宣導該方案之精神與內涵。 宜蘭地檢署檢察長呂文忠表示:修復式司法是對於因犯罪行為受到最直接影響的人們,即加害人、被害人、他們的家屬、以及具有關聯或共同利益的社區成員,提供各種討論及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於對話過程中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藉由真誠溝通,導引自我修復能力,增加復原機會,以彌補犯罪造成的傷害。 法務部保護司黃副司長怡君亦親臨會場並表示:犯罪的人被送到監獄去關,增加監獄負荷,監所花費很大心力教化,但還是有很多受刑人不知道錯在那裡,透過修復式司法與被害人對話,了解彼此感受,知錯改過。 會議過程中,呂檢察長更邀請法務部保護司黃副司長、宜蘭地院院長、宜蘭監獄典獄長、宜蘭縣警局局長、律師公會理事長以及更保、犯保宜蘭分會主委、觀護志工協進會理事長等共同將一塊破碎的心拼湊成完整一片,象徵藉助社會大眾的力量協助被害人、加害人與社區成員解開心結,以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 【新聞小辭典】 什麼是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 修復式司法是對於因犯罪行為受到最直接影響的人們,即加害人、被害人、他們的家屬、以及具有關聯或共同利益的社區成員,提供各種談論犯罪及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藉此對話程序,使被害人有參與處理犯罪程序的權利、重新找回掌握自己生活的能力、降低被害的恐懼、且獲得實質的賠償;同時讓加害人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努力去修復被害人的情感創傷及填補實質損害,藉此啟動其復歸社會的自信與動力,而降低再犯罪的機會。 相對於以刑罰為中心的現行刑事司法制度,修復式司法關注的重點不在懲罰或報復,而是國家如何在犯罪發生之後,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並賦予「司法」一種新的意涵,即在尋求真相、公平尊重、悔悟負責、療癒傷痛及展望未來中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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