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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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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28 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視導社會勞動執行機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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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視導社會勞動執行機構

「宜蘭市公所清潔隊」

為落實各地檢之易服社會勞動業務,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101228日,由臺灣高等檢察署王金聰檢察官、保護司調部辦事林佳青觀護人、調辦事鄭書琴觀護人及蔡宛芩觀護人等長官至宜蘭地檢署社會勞動執行機構「宜蘭市公所清潔隊」進行督核,由宜蘭地檢署李嘉明檢察長、梁光宗主任檢察官及洪李雅萍主任觀護人及曾馨儀觀護人偕同前往,瞭解社會勞動機構執行情形。

高檢署督核人員檢查現場社會勞動人執行是否符合公益性、安全性,並且確認機構依照規定保管、登載簽到退等相關簿冊,同時也了解佐理員有無依規定查訪機構,提醒應依法行事,機構亦應確實督導社勞人執行勞動,避免產生弊端。

宜蘭市公所清潔隊為宜蘭市內最大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目前有17名社勞人執行中,最高峰時甚至將近30名社勞人,其工作內容分為資源回收組及床墊拆除組;資收組的社勞人需將每天從各家戶收回的資源回收物清楚分類,而床墊拆除組則是要處理宜蘭縣內所有清潔隊收回的廢棄床墊,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在市公所欠缺承攬經費的情況下,只能靠社勞人每天例行的處理,才能消化掉只增不減的各種回收物與廢棄床墊。

  宜蘭市公所清潔隊周舜虞隊長表示,社勞人對於機構確實給機構帶來很大的幫助,也希望地檢署能繼續多派社勞人前往執行;高檢署王檢察官則表示機構這樣的工作模式不僅安全,也有助提升工作效率,妥善的運用社勞人力,讓社勞人可以實質對社會帶來幫助,亦彰顯社會勞動制度正向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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