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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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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11 履行社會勞動溫馨小故事-浮雲遊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6
  • 資料點閱次數: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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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雲遊子

宜蘭地檢署 觀護佐理員 蔡源修

阿忠因侵占罪易服社會勞動,總共要履行1818個小時的勞動服務,檢察官給他一年半的時間去完成。一年半的時間不短,中間又遇上新冠肺炎三級警戒,多拖延了2個多月,阿忠的社會勞動之旅算是漫長的。

阿忠執行社會勞動的地點在離市區有點偏遠的半山腰,執行機構分派給他的工作內容性質單純、環境也很好,只是山上沒有什麼餐館,還好機構有自己的廚房,中午有供他用餐,免得阿忠還要為午餐煩惱。

一年多執行社會勞動的時間,如果沒有收入怎麼可能支持得下去?為了執行社會勞動,阿忠找了一份大夜班的工作,因為下班的時間趕不上社勞執行機構在山下出發的交通車,所以必須自己想辦法每天上午10時之前到達執行機構,每天執行6小時的社會勞動,慢慢地朝1818這個數字邁進。

我在查訪的時候問他:「你這樣晚上做大夜班,白天做社會勞動,真的沒問題嗎?」

阿忠回答說:「佐理員,還好我晚上的工作不會很勞累,而且有時候也有空檔可以小瞇一下,所以白天做勞動還可以。」看著阿忠瘦小單薄的體型,我記起他的基本資料上籍貫是臺中,忍不住問他:「你執行勞動這麼久,也沒請過什麼假,都沒有回老家臺中嗎?」

阿忠有遲疑那麼一秒,然後笑著說:「老家也沒有人了,回去也只是去廟裡給父母上香,所以一年最多回去一次,其實這幾年也都沒回去了。」

「臺中還有自己的房子?」

「有啊,但是都沒有人住了。」我突然不忍再問下去,看著他滄桑的臉上還有難掩的稚氣,不知道是真的樂天還是故作堅強,想起跟他談過他這個案件的狀況時,他一直認為自己是業務疏失,而他在執行社會勞動的初期也是常常忘東忘西,連請假要用的佐證資料都會放在褲子裡一起洗掉,確實是一個有點天然呆的人。

阿忠對人很有禮貌,機構交派給他的工作也都很認真完成,每天山上山下跑,也沒有什麼怨言,終於到了去年年底,他算算自己如果能每天做滿8小時,應該可以趕在農曆年底前履行完畢,於是毅然和自己工作上的同事調班,讓自己能趕上搭機構的交通車,今年年初開始改成每天執行8小時的社會勞動。

我算一算時間,阿忠剩不到一週就可以履行完畢了,查訪的時候提醒他,他很高興的說:「終於要做完了。」我說:「對啊,而且可以在過年前做完。春節有要回臺中老家嗎?」

「應該沒有吧,我在宜蘭過得很好。」他突然對我說:「佐理員,最近一直在下雨,你常常下著大雨也來山上看我,自己要注意行車安全啊!」

「謝謝你,」我一邊穿雨衣一邊說:「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

「佐理員,新年快樂!」我機車都發動了,他還在我旁邊佇留,讓我想起了李白的詩句:『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

 社會勞動人有一大部分都是社會上的邊緣人,他們犯下這些微罪,有時可能只是出於一時衝動的錯誤選擇,有時可能是成長環境造成錯誤觀念,甚至也有生活上「不得已」的情況,

他們的生活中常常是缺少關愛的,但是這並不表示他們沒有「被愛」的需要,現實的生活磨損了他們「去愛」的能力,但是透過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讓他們改善生活習慣,如果再加上機構督導人員和地檢署佐理員的關心,讓他們能感受到「愛」,那麼社會勞動也就不再只是冰冷的刑罰制度,而是這些社會勞動人重生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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