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6.13 宜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被告 命接受法治及生命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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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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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6月13日宜蘭地檢署法治暨生命教育課程
使用酒精飲料的行為存在人類社會中由來已久,大部分的人均可以適量、開心的飲用,在不影響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覺得酒精飲料可以給他好處,但這是在非常有節制的情況下,而事實上有更多人在開始飲酒之後,會一直喝,無法停止,這其中原因通常是飲酒者自覺可以控制飲酒量,但事實是飲酒者被酒精控制。
林光璋心理師在本次課程中分享:酒是成癮物質的一種,也是目前在社會裡少數看似可以合理使用的物品,酒讓人們產生成癮的過程,因人的個人特質而有很大不同,因此常常被故意忽略。當酒的成癮過程開始在身體慢慢發酵,影響大腦邏輯思考,成癮者會開始發現社交互動、經濟收入受到影響,並且會覺得都是別人的錯。
酒精成癮的過程如同爬一座山,從適量飲酒到酒精成癮的旅程中,只要你願意,隨時可以下山,避免酒精成癮的遺憾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