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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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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02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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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需求 修復裂痕 實踐人本的柔性司法

宜蘭地檢署辦理111年度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

為提升本署修復促進者專業知能與實戰功力,強化修復式司法人力資源,特於今年度8月份,安排三場次「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實務教育訓練」,有幸邀請到善意溝通修復協會合作講師廖淑月心理師及臺北地檢修復司法促進者督導謝澤銘心理師分別擔任兩日課程講師,參與人員包括檢察長、主任觀護人、觀護人、儲備修復促進者、修復促進者、宜蘭監獄教誨師、心理師、社工師共約35人次,現場學員積極投入並展現開放的學習態度。

修復式司法實務教育訓練課程於8月25日展開,檢察長李嘉明親臨開場、感謝促進者認真投入與付出,並勉勵促進者持續提升自我實戰力,以對未來各種案件皆能從容應戰。第一天課程「善意溝通技巧訓練工作坊」邀請廖淑月心理師擔任講師,廖心理師授課方式生動活潑,藉由影片案例帶領學員分組討論,並進行修復情境角色扮演,過程中廖心理師也指導促進者如何增進感受、想法的敏覺,從中找出衝突雙方的需求進行增能與促進修復、釐清適當同理功能助於憤怒情緒降溫,但也提醒促進者避免過多同理會讓負面情緒更加困頓,應促進當事人將負面感受與想法轉譯為需求,協助當事人對自己的需求之覺察助於對話時的表達。不論是聽課或實際操作,成員都非常專注與用心,也激發出多元的互動與思考,一整天課程可說精采絕倫、滿載而歸。

第二天課程「個案研討暨實務演練」則邀請謝澤銘心理師擔任講師,透過困難案例討論修復介入的方式與可能性、增進對雙方當事人感受與需求的評估,將評價式語句改為開放式提問等,謝心理師帶領學員練習與討論,並針對執行困境引導學員反思如何學以致用,藉由不斷演練與調整提升促進者專業能力。回顧兩日課程,學員紛紛回饋「如入寶山、獲益良多」,透過實務訓練課程的安排,讓促進者更快速發現盲點、提出討論,避免實際執行案件才發現問題。最後修復式司法精神乃欲建立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及對話平台,提供一個訴說的空間及修復的可能,誠如檢察長於開場致詞中提及善意溝通技巧不僅用於修復式司法,更能運用於日常生活,增進人際溝通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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