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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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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公告拍賣扣押物乙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11
  • 資料點閱次數:752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107年09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點。 二、拍賣地點:宜蘭地檢署地下一樓贓物庫前(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3 號)。 三、拍賣物品:電腦、五金工具、鏈鋸、傳真機等物(詳如附件清冊所示)(電腦 主機已拔除硬碟)。 四、應買資格或條件:中華民國國民,須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五、拍賣方式:現場公開喊價競標,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叫價 三次,無再有新高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但應買人所出之最高 價如未高於底價,則不為拍定。 六、拍賣須知: (一)凡欲參加競買者,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以公司行號 為繳款人,請攜帶營利事業證明等相關資料;若非負責人到場,請 一併出示授權委託書),並於當日上午09時50分前登記。(換取號碼牌) (二)買受人應憑身分證明文件辦理登記並以現金繳清價金,始可領取拍賣物。 (三)拍賣物之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四)基於保護個人資料,本次拍賣之電子設備,業已拔除電子儲存設備或低 階格式化(如:硬碟、記憶卡等物)。 (五)依據97年8月14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總卯字第0970008979號函 示意旨,為減少物品逐件拍賣之複雜性,本署將採多件物品集合成批之 方式,分批拍賣,每一批之品項數量由本署定之。 (六)閱覽拍賣物之時間及處所:拍賣前20分鐘在拍賣地點閱覽。 (七)本案承辦人:贓物庫錄事陳先生(電話:03-9253000#125) 備註:其他未盡事宜,本署保留更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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