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請求解除「警示帳戶」,應向何機關申請?
- 2 偵查或審理中繳納之保證金,何時可以發還具保人?
- 3 如何聲請戶籍遷移?
- 4 如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 5 民法關於轉租之效力之相關規定為何?
- 6 強制執行法有關有價證券之執行及天然孳息之拍賣為何?
- 7 民事案件關於反訴、上訴、再審及抗告裁判費用之計算及徵收標準為何?
- 8 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相關規定為何?
- 9 可於例假日查封嗎?查封動產筆錄應記載事項為何?
- 10 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時應如何處理?
- 11 子女姓氏如何決定?
- 12 法務部「法治Q&A」
- 13 要告他人傷害、詐欺、毀謗等等刑事案件,請問要到法院告或者是到檢察署告?
- 14 訴訟當事人受傳喚之地址變更時如何處理?
- 15 申請被害人補償金要如何辦理?
- 16 案件終結或已到案執行,如何取得證明?
- 17 被檢察署通緝時,怎麼辦?
- 18 檢察官開立相驗死亡驗斷書(即死亡證明書),份數不敷使用時,如何處理?
- 19 接到檢察官傳喚通知,受傳喚當日因故無法按時到庭時,如何處理?
- 20 有不瞭解的法律問題,如何詢問?
- 21 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 22 如何聲請公證結婚?
- 23 如何辦理房屋租賃契約公證? -房屋出租訂立書面契約。